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

法理情

那邊廂,大家才竊竊私語導遊阿珍是新移民,她搵自己的同胞笨好了,可不能連累咱們講求專業服務的港人。這邊廂,二百多萬「正宗」港人隨即發現原來被自己人賣豬仔長達四年,而這門勾當背後的大老闆竟然是特區政府,如此世紀騙局,貧者富者無一倖免!

素顏珍口說道歉,手卻將責任推到「鬧人在先」的團友上——要怪就只怪她EQ不夠高,而絕非操守問題。死不認錯至此,大家也就當欠她的算了(反正她動輒就要人家下世還債),不必認真看待。然而,那位厚顏鏵(顏者,既是面皮,也是妝容)竟敢睜著眼說謊,以為自己可以隻手遮天,砌詞狡辯把4,400萬元瞞天過海,實在太侮辱港人智慧。危機處理不外乎坦白從寬,最忌擠牙膏,看看初生之犢周澄的女神下海豐富生活體驗故事,便看到我們的所謂精英亦不外如是吧?

無論是素顏珍還是厚顏鏵,兩宗醜聞其實都揭示小城一個深層次的毛病,就是不知打從何時開始,社會逐漸認同只要不是殺人放火,便可以鑽盡所有灰色(甚至「深灰色」)地帶。

維繫社會和諧,卻絕非人人守法即可,還要兼具好些核心價值,例如誠信(現竟有商人以為口頭承諾不算是合同!),例如禮讓(沒法例規定紅隧入口的車要禮讓,但試想像一下它們互不相讓會如何),例如合理(沒法例規定土瓜灣掠遊客的山寨式珠寶店定價一定要平過中環名店),例如同情心和同理心(沒法例規定又窮又老的公共屋邨一定要有櫃員機;有人遇溺一定要伸出援手)等等。

一個文明社會,這些核心價值是人所共知,人同此心,根本毋須一一列出。而一個無情、無理、僅講求合法的社會,只會鬧劇連場。

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

官威VS青春

要在文化沙漠中經營文化氣息,本是極大挑戰。主辦書展的貿發局難得請來大師坐鎮,風頭卻全被美少女們蓋過,忿忿不平大概是可以理解的。

今年,當局(自以為)有備而來,充當道德審查機關,把模打為「意識不良,品味低俗」,高調「順應民意」,將她們拒諸門外。換來的卻是,焦點也隨即移往門外-天橋底下無冷氣、灰暗暗,仍然大排長龍,為的又是周秀娜!小妮子未有「踩場」,卻人氣爆燈,還不慍不火地說:「書展賣數百萬本書,寫真集才有十多本,我們何來有能力騎劫書展,大家太高估我們了。」顯然而見,這回官威與青春對決,後者贏了好幾條街。

要知道,模之所以受歡迎,有其背後的社會文化解讀。這些女孩子,既無霆鋒、Juno的父母人脈,也無阿SA阿嬌公司的重金栽培。她們就只靠心口有條「事業線」,豁出去,搏一舖。在社會流動性一潭死水的時代背景之下,年輕人很難不把自己的「生不逢時」,顧影自憐地投射到模的「事業線」上。

當成年人慨嘆急功近利、道德淪喪時,年輕人會反詰這不正就是你們所說的「獅子山精神」乎?不靠祖蔭,不靠綜援,現買現賣,光明磊落,童叟無欺,何來「意識不良」之有?何來「不端莊」之有?

時代已靜悄悄地改變,遊戲規則亦隨之微調,仍然高高在上的40和50後,是時候順應時勢,放下那家長心態,與新一代攜手努力,共建和諧社會。

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

政治不正確

潮流果真興起一股港英熱! 回歸紀念日,小伙子們揮動的不是五星紅旗、紫荆花紅旗,而是高舉著港英米字藍旗。回歸十三年,主流媒體赫然復見米字旗在港飄揚,尤如見到青天白日旗及雪山獅子旗一樣,嚇得差點要打上格仔,「格」外小心處理。因此,米字旗畫面就算再搶眼,也幾近絕跡於主流媒體,一般讀者根本無從了解「米旗」行動背後的用意—是純粹懷緬一下光輝歲月還是要搞復辟呢? 維園阿伯也就懶理,反正起緢過後無事忙,正在捲起衫袖,磨拳擦掌,準備大罵這幫臭小子是「反中亂港」賣國賊之時,方知港英熱竟已由街頭席捲入管治核心!

「又是那港英餘孽!」維園阿伯破口大罵。 就是嘛,每次行政長官答問大會,社民連三子定當惡言相向,特首也以黑面回禮。 市民看慣了,也不當作是怎麼回事。 然而,大概是承七一「米旗」之勢,特首今回竟搬出前朝英王徽-一塊回歸前懸於立法局主席頭上的英王王徽(左有代表蘇格蘭皇室的獨角獸,右有代表英格蘭皇室的冠冕獅子),引用王徽上法文諺語:Honi soit qui mal y pense(英語譯作Evil to him who evil thinks)。

曾可不是說怎麼「惡有惡報」、「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而是用上前朝王徽代替他口袋的德蘭修女像,以此跟「反對派」抗衡,並大嘆:「可惜這句話在97年後便給拆去,但它仍反映了香港普羅市民的期望。」

曾爵士實在毋需感到可惜。 八十後才不會讓他獨個兒陶醉於昔日的風光。 下回遊行,怕且不單會見到更多米字旗,大概還會有人應曾之喜好,高舉英王徽。 屆時,傳媒報道也毋需諸多顧忌了。

2010年7月8日 星期四

熱死人?

有說,天氣熱死人。 也確實,過去數天,萬里無雲,曬得叫人窒息。但真正奪命的,又可是那炎陽天 ?

說的是那中暑死亡的小巴司機。 悲劇發生後,運輸業界忙不打蛇隨棍上,要求撤回停車熄匙,免得再草菅人命。特區政府近年的治港思維,跟成龍大哥的一脈相承,就是「中國人是要管的」,尤以環境局為表表者。 市民用甚麼燈膽要管、車裡開不開冷氣要管、如此搞環保下去,就是連任何冷氣房間的溫度一旦超過政府屬意(卻又完全無視濕度及人頭等因素)的25度「舒適室溫」的話,也早晚要收告票。

然而,那司機倒不是因怕收告票而自困於奪命焗爐內;畢竟,法例還未通過。要知道,來往旺角愛民那種超短途紅van線,是正宗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微利也。年輕力壯的亡命司機都不屑為之,此所以才會出現老人司機服務老人村的現象。

老翁在八十一高齡之時,未有躲到商場涼冷氣,反仍要靠啃雞肋自食其力,在旺角街頭的悶熱車廂內孤獨地邊滴汗邊靜候,就是要捱到臨開車一刻才點燃引擎,本意大概是慳多幾轉就是一頓粗茶淡飯矣。如此悲涼,社會卻只聚焦於炎夏跟冷氣之間。


奪命的,不是高溫,而是社會對貧窮老人的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