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

公僕抗命

明天起,違例吸煙與亂拋垃圾看齊,定額罰款千五大元,並且拉長了戰線,將禁煙範圍擴大至四十八個有蓋巴士總站。然而,禁煙成效未知,政府內部已經烽煙四起。控煙辦人員率先「抗爭」,謂人手不足、工作量大增,一度威脅明天集體請病假。獲「寵幸」授以額外控煙執法權力的康文署和食環署員工,亦似乎與控煙辦「裡外呼應」,揚言他們數千位同事入職時,沒有列明要為控煙執法,因此只會「只會做好本份」—遇上「非法」煙民也只會口頭勸喻,不會執法。

這是公然抗命,且是尚未開始已經拒絕嘗試。控煙辦的那幫連試都未試過,憑怎麼在重要關頭搞工業行動爭取資源?其餘那數千名「食民之祿,擔民之憂」,退休後享長糧的「公僕」,又憑甚麼說控煙不是「本份」?那數千位聲稱「堅守崗位」的公僕,本來就是負責執行署方的相關職能-例如公共衛生,例如公共秩序。莫非在圖書館吸煙不妨礙公共秩序?莫非吸煙不是公共衛生範疇?

近月,先有警員鬧上街反對減薪,後有救護員拒替市民插喉,控煙辦、食環、康文署職員拒控煙。他們有合理要求,香港市民也會持開放態度聆聽,但要贏得市民尊重及支持,必先要做好最基本的—敬業樂業也。

2009年8月27日 星期四

兩個男人

兩個「男」人,同日登上報章A1,你撐哪位?

一個長期壓抑自己,年近半百才敢追尋真我; 一個長期滿足自我,廿載感情竟一直拒認!

滙豐銀行一名五十五歲男性高層主管,經精神科醫生診斷為「性取向異常」,年尾便要做變性手術。手術前須服用女性賀爾蒙藥物,心理上亦要準備好,在辦公室引起軒然大波。由上班衣著、去洗手間、以至調職或提早退休申請,他頻頻碰上一鼻子灰。

這是考驗─無論對僱主及其同事,以至所有香港人而言。金融中心?國際都會?匯聚全球人才?還是只是個金玉其外,禾桿草其中的小農社會?一試便現形。

那邊廂,天皇為保其瀟灑型男「形象」,不惜犧牲深愛自己的女人,要她半生人活在黑暗中。

天皇現已年近半百,其女人的爸爸離世,竟也繼續要她陪自己見不得光,直到連自己的FAN屎也加入聲討行列,才恍然大悟─悟到要回應「市場要求」,而不是覺悟前非,造就那場五十歲人「首次」拖手仔的大騷。

這也是考驗-為滿足自己,六親不認,如此無情無義,香港人會認同,繼續封為偶像嗎?

2009年8月24日 星期一

大新聞

太平山下,大概真的天下太平,人人豐衣足食,國泰民安。否則,有人困?怎會成為新聞,並且是電視新聞?!

話說華廈萬千的大都會中,某大廈升降機在周五晚上出現歷來第N次故障,約八至九男女被困,消防員在24分鐘後將他們救出,全部人衣著整齊無穿無爛,並繼續會行會走,自行飛奔離開。當中,包括李澤楷及俞琤(並沒有記者們期待的梁洛施及李長治)。 多得電視台及多達八份報章的詳盡報道,否則,香港人未必會知道,困?意外,無分貴賤,即使遇上,也無需懼怕,大約廿分鐘左右即可逃出生天。連娛樂記者也炒作不來的一宗小事,新聞編輯竟卻大驚小怪。就是人家質疑你的「事事關心」,也不用如此小題大做吧?

相反,五區總辭,討論如火如荼,卻未有報道。校本驗毒,暫時冷凍一下。內地取締維權組織?與香港無關,也就不關心? 其他國際大事? 本應獨當一面的也只是有寥寥幾句就報完。大量新聞時段,怎樣填滿? 每樣小事,多說幾句吧!

例如: chit chat啦,有交流嘛!

「(乜乜呀),你有冇試過困?呀?」「有呀。」「李澤楷今晚都試過啦。由阿乜乜帶我哋一齊去睇下吖。」 看!我這篇短文也可因為加入chit chat而寫得更短了。你說chit chat多有用,好用!

2009年8月20日 星期四

「殘」的金牌?

政府高調宣布,日後運動員在奧運奪金,獎金將高達三百萬元,大概以為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讓香港在那猶如比併國家實力的獎牌榜上移高一點。

至此才知道,健全運動員和身障運動員之間的「身價」有如此大的差距—殘奧金牌獎金,即使經過今次大幅調升,也只是三十萬元。根據政府的計算邏輯,十個蘇樺偉才等於一個李麗珊。

首先,根據規定,奧運主辦國必須緊接在奧運完結後,使用同一場地設施舉辦殘奧會。所謂「殘」奧會,英文名為Paralympics,當中的para,根據官方網頁,意指應為「parallel」及「Olympics」,即與Olympics並行,而非paralysis(即癱瘓)或paraplegia(即麻痺)。(本欄去年九月已指出此點。) 中文譯名差,令人誤以為連獎牌「價值」也較殘乎?

再者,身障運動員所遇到的困難和挑戰之大,非健全人士能想像,箇中除了克服身體的缺陷外,也有心理上的,特別是那些因意外致殘的運動員。我們不是應該給予他們更大嘉許嗎?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殘疾人士因其殘疾而受到較非殘疾的人士為差的待遇」即構成直接歧視,其受保障範疇,除職場或教育外,也包括了「會社及體育活動」。

「殘」奧會金牌—輪椅劍擊運動員余翠儀表明,不是為錢而比賽,即使一蚊都無,都會為個人夢想而努力。不計較得失,只求做得最好,其志可嘉。但這公平嗎?平機會,請研究一下。

2009年8月17日 星期一

肉彈與肉丸

繼「書」展、動漫展後,暑假第三檔期的摩登墟市又昂然進駐會展-美食博覽是也。排隊入場的瘋狂粉絲,由宅男少年,換上他們的長輩,並以師奶兵團為骨幹擁躉。客群有所不同,年青的追求「精神」食糧,年長的尋覓「口腹」食糧,兩者都為食糧?才不!都是血拼目標而已!

 且看兩代人如何像由同一鼻孔出氣︰ 個個扮空姐——拖著滑輪行李箱掃貨。

 人人貪特價——貴多不貴精,是重要的血拼哲學。

 唔買都試下——打書釘與試食,當然是參觀展覽會的必殺技。畀成廿五蚊入場喎,梗係要睇個夠、食餐飽!

只是,美食博覽在宣傳上,尚遜一籌。比方說,facebook竟不見「把高鹽高糖高脂肪高味精零纖維食肥小朋友無益食物踢出美食博覽」的群組,輿論又無高聲疾呼要求美食博覽負起推動健康飲食而非junk food之重任。

早前因肉彈攬枕大賣而破口大罵的家長,現或為那一蚊一百粒肉丸而瘋狂。或許,他們最終會發現,子女們的品味、血拚的狂態,甚具他們的影子。

2009年8月13日 星期四

私隱

校本驗毒計劃,先有天主教從倫理角度質疑,後有私隱專員從法理角度質疑。政府腹背受敵,卻是親者不痛,仇者也不覺快,因為十多年來大家對政府的「撻Q、蝦碌」窘態,早已見怪不怪。

 教育局一臉無辜懵懂,作其難以置信狀:怎會?我們整個過程都跟律政司緊密合作的了。言下之意就是:如果私隱專員的溫馨提示不是無的放矢,那所有甩漏都是律政司的粗心大意。

 又似乎是,青年禁毒工作本來就是由律政司領導,遲遲未見成績下,曾特才親自領軍。現在,難得七百萬港人深切體會特府不惜一切的決心。噢,不合法嘛?當然由律政司孭鑊。

政府指,計劃最終由學生「自願」參與,不涉及家長代子女決定,反駁專員的「先修例、後驗毒」建議。 然而,即使人人在大明星、小官員「陪驗」的鼓勵下自願參與,結果的「保密性」仍然嚴重存疑。同學們的那泡尿,內含的「個人資料」,只屬於學生,可查核「資料」的人,只有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按照保護私隱的精神,校長、老師、社工,統統無權知道或查核該資料。這不是違反了整個驗毒計劃的原意嗎?

或者,校董女士的那句「為學生好,唔需要計較佢地的私隱」,正好說出了政府官員、部分教育工作者及家長的心聲。成年人如果知法而犯法,年輕人又怎會不有樣學樣?

2009年8月10日 星期一

驗毒風暴

所有中學生,不管好壞,一律身不由己被捲進這場龍捲風。說這是龍捲風,因它來得急,不惜一切強勢殺到,卻又必將去得快——情況大概就如沙士時的清潔大隊一樣,在人人一籌莫展時強勢成立,彷彿世界會從此改變,幾年過後,卻又發現後巷繼續污水處處。

「校本驗毒」同樣有雷霆萬鈞之勢。 曾特首說這是「刻不容緩」,再顯不成功,便成仁的氣慨。各大內高手摩拳擦掌準備「做嘢」,四出游說。

主教一聲「以愛心去教化」原本確如荒漠清泉,叫人醒了一醒。但販毒索K新聞日日有之,教區的論點也由原先「道德倫理」的高層次原則問題急速降格至「學校資源、計劃配套」等執行條件上。校長、老師、社工,人人爭著開條件,借此爭取增撥資源——一切討論,竟又從沒諮詢學生!

學生才不會坐以待斃,早就未雨綢繆,對策各適其適,包括一泡尿幾個人分、隨身攜帶合格樣本、網上訂購甚麼化學中和劑、甚至去做逃學威龍也,云云。

驗毒驗得滿城風雨,最終果真驗出陽性個案,學校、政府又怎樣處理?學日本警方長驅直搗酒井法子家,搜羅物品作DNA核對嗎?還是為校譽著想而守口如瓶?或參照沙士,個案定期更新發布,且送往已經爆棚的正生書院「隔離」?至今,竟還未得出個所以然來。

由此看來,這場驗毒風暴的實效,應比天鵝的路線更易預測——雷聲大、雨點小也。

2009年8月6日 星期四

真正的邪惡

一宗冷血殘暴的兇殺案,令香港社會忽爾察覺,竟有如此多青春少艾甘願「賣淫」。(「援交」=「賣淫」,「香煙」=「尼古丁」,何需自欺欺人?) 劉美君當年的《午夜情》把歡場女子的心態說成為千般不願、萬般無奈,看來已成歷史。 現在少女們才滿(或還未夠)16歲,為穿得夠潮、挽個引人注目靚手袋,甚至只是想吃頓好、玩個夠,就讓「身體每處任撫摸、半點朱唇吻千個」。 社會各界無不慨嘆世風日下,家長養而不教,學校把關不力,云云。

然而綜合輿論,留意到一個怪現象,就是只罵賣淫者(包括以近乎獵奇手法「專訪」這班少女),很少(甚至沒有)譴責嫖妓的。

古往今來,嫖妓者對自己的行為大概都毫不羞愧。(後悔有別於羞愧,後悔嫖妓者大有人在,包括意大利總理貝盧斯科尼及英國影星曉格蘭特等。天曉得他們可會羞愧。)因此,才常有良家婦女投訴在深水埗街頭被「問價」。據說,好此道者甚或彼此分享心得,以此為傲。 若這算是無恥,那麼,專門挑選十六、七歲美少女「援交」者,就更是百分百邪惡了。

邪惡在於其故意不犯法(不搞16歲以下的),覷準少女剛領成人身份證,卻仍然心智未成熟,明知自己摧毀人家青春,卻依然故意為之。

人生漫漫長路,少女才在起步點,未曾認清方向,走進了歪路,絕對值得大家扶她們一把。那些成年嫖客竟狠心糟蹋她們,推她們往不歸路,卻又不被輿論,包括眾多衛道士者所批判。 這是怎麼樣的歧視?

2009年8月3日 星期一

情何以堪?

十三歲便榮升新聞頭條人物,獲民主日報全版報道。不因他天資聰穎,破格獲怎麼高等學府取錄;也不因他邪惡壞透,犯下怎麼彌天大罪。他只是剛步入發育期,用自己的零用錢,買下印有心儀偶像性感肖像的攬枕罷了。

看那小弟弟(報章稱之為「口靚仔」),一臉稚氣,完全是心無城府,讓傳媒朋友拍照。怎曉得傳媒忍心,把一個率性少年的憨態,如此小題大做?

報章究竟想帶出甚麼警世信息?青少年血氣方剛,對異性偶像尤感興趣,卻被荼毒而不自知? 還是,商人「唯利是圖」,產品「意識不良」,令香港社會「道德淪亡」?還是,想為攬枕促銷?

首先,翻開報章首疊,不乏性感美女照,穿的布甚或被口靚模的還要少。 再揭下去,其風月版,更是圖文並茂,大賣「性」經。傳媒要對口靚模攬枕作道德批判前,應先統計一下,這些隨報附送的讀物,陪伴多少青少年成長,對時下新一代的性觀念構成多大影響。相比之下,這位十三歲的弟弟,搜購完偶像一系列的產品後,光明正大地跟傳媒分享喜悅,還坦蕩蕩地回答好些不懷好意的提問。

誰是君子,誰是小人?誰有道德,誰無道德?一目了然。

一大班成年人,如此擺一個孩子上枱,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