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5日 星期五

見識文明

在毫無預警下,幾對肥大的手臂把站在高梯上的攝影師抓著,懶理對方會否摔倒,即使勁地把他扯下來;另一名記者無奈退後,卻依然被「十對一式」的包圍、推倒及叉頸。 跟記者衝突的,並非暴民,而是專責維持秩序的公安,卻又反過來製造暴力場面,把香港和國際傳媒看得目瞪口呆。連金融時報亦以「港記遭京警施襲,採訪北京令人恐懼」為題作報道。 然而,從一眾在場公安的反應來看,對待民眾用上這種手段,或許根本見怪不怪,只是我們少見識吧!

北京奧運打從一開始就是為了提升中國形象,尤其是西藏騷亂之後,展示文明一面尤其重要。然而,京城執法人員此等行徑,只會有助CNN早前的言論獲得認同; 任何手遮鏡頭、推開攝影機等畫面,都只會被視為又一「見不得光」之事。北京奧組委表示,相信安全部門一定會檢討,加強教育,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但查實,在大打出手事件之前,在京的港記已多次被阻撓正常採訪、要求交出影片、押走調查等。大家見識到的,恰是與文明扯不上關係!

奧組委應該明白到,無論禮儀小姐何等端莊、京城有幾乾淨、中國隊奪多少金,也抵不了惡警惡行的畫面在全球滾筒式不停播放所帶來的破壞。現距開幕大典僅十一天,看來,除了當奴要「親自過問」奧馬,中央也要親自過問,在天子腳下,如何落實「完全的新聞自由」這莊嚴承諾。

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

有疏無親

兩年前,同樣是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特首首次表明其「親疏有別」立場,說此乃「現代政治的必然生態,是不可以改變的。」同場,他也大動肝火,指罵「他們(反對派)從政,是以削弱政府的威信和民望為目的、以滿足自我形象為目的,以追求傳媒曝光率為目的……即使我每一天向他們討好、巴結、說親,得到的也只是一鼻子灰而已。」

由此可見,親疏之別,明顯意指政黨。當時,一來可能要向親中陣營示好,不讓「上位只靠運氣」之說再在傳統左派圈子內大賣。況且,民望高企之時,強政勵治常掛口邊,埋怨政府大細超之聲,一於少理。

兩年後,特首同樣忟憎,但再談親疏之說,竟又跟各黨派扯不上半點關係,說成是甚麼從政者應親市民利益,遠自身政治利益一類的說話。

諷刺的是,當年的親疏有別之說,根本就是充滿政治計算的行為。特首素以政治家自居,計算親疏之間的利害,固然是無需掩飾了。只是,此一時彼一時,現在民望低迷,來個親疏有別修訂版,也是可以理解。要知道,疏,有代價;親,也要有收穫。但近月的各大小風波,各黨派誰不以選舉在即,選票至上為目標,又哪來跟你「榮辱與共」呢?

大概,在選舉期內,即使特首不疏遠反對派,各左中右派也自會離一個民望下滑的政府而去,有咁遠走咁遠吧!

2008年7月17日 星期四

本地化的合法性

洋官獲升做常秘,輿論普遍認為屬爆冷。即使該名官員能操流利廣州話,服務港府達廿七年之久,仍然有人擔心他能否與漢人交流溝通,或可會體察民情,甚至連能否看懂<頭條新聞>也拿來質疑一番。說到底,意指政府人才淍零,揀無可揀下,才迫於無奈地對洋人委以重任。也在承認,洋人與否,晋升機會可有不同。

有此論者,居然又包括才剛通過<種族歧視條例>的立法會議員! 這邊廂議會內,連兩文三語以外的各國大小語言,議員都要求職訓、醫療機構等提供翻譯;那邊廂,卻又公然因為有人「非我族類」而質疑他未能勝任。大概有人以為只有「弱勢社群」才要保障吧?

由此反映出的一種心態,恰恰就是歧視的核心。 反種族歧視,就是要不論其膚色、族裔,皆有平等待遇,一視同仁。 升官與否,應該是有能者居之;其量度標準,應為他廿七年來在港府的表現,而絕非其種族。 這應是上述法案背後的精神-然而恐怕立法者原來也不甚了了。

事實上,僱傭是新法例管制的其中一個主要範疇。自《聯合聲明》在1984年簽訂以來,公務員系統一直推行本地化政策。 此政策會否因新的種族歧視條例而受到衝擊呢?看來政府須要重新審視其合法性。

2008年7月14日 星期一

按規則辦事

旺角鬧市,舖位供不應求,各商場人氣旺盛,卻有塊特大地皮,位處黃金地段,但完全無視市場需要及四周物業的安排,上面建的整座大廈只作辦公室。負責的產業署早前因而被審計署炮轟 ,卻又戲劇性地獲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支持,認為他們已「按規則辦事」。

什麼規則呢?簡而言之,就是政府地方,必要留予政府使用,除非無衙門問津。因此,本可做潮店的舖位,現為政府職員的「康樂室」;原應人流如鯽的街角變得水靜河飛,相鄰店舖也慘被拖累;本可移船就磡、泊遠些少的各大小辦事處,就偏要長駐海運大廈,可觀租金也隨風而逝。

可是,我們尊貴的議員,卻認為此並無不妥,反指審計署未有就相關「規則」何時守、何時不用守而訂立又一指引,擔心部門「難以適從」!

首先,何不檢討這條鐡打的守則是否「通情」?試想,將現時的金鐘廊用作政府部門的員工休憩室,是否符合民情?其次,憑此單一因素即作決定,又是否「達理」?其他諸如成本效益、機會成本、對毗鄰環境的影響等又怎可不作任何考慮呢?歸根究底,我們的政府是要如領導人所言的「通情達理」,還是按本子辦事就算?如果一本天書可以睇到老,我們的首長級官員還有甚麼策好決呢?最匪夷所思的是,為納稅人把關的帳委會,竟然支持政府繼續機械式的調配及浪費珍貴資源。 

作為一介草民,我還是寧取「做好呢份工」的思維,而並非「按規則辦事」,雖則差點忘了那只是很久以前的一句競選口號。

2008年7月10日 星期四

問責卸責

旅遊發展局早前上演名劇《大難臨頭各自飛》真人版。一對好拍檔,面對千夫所指時,下屬指已獲上司「口頭同意」,上司卻說慘被「誤導」。推來推去,黑鑊就是無人揹。

政府行問責制多年了,但問責的意識未見生根,尤其是花公帑卻又並非政府部門的「公營機構」。

據報,旅發局的頭頭日前向傳媒呻,指政府不夠主動引入矚目的國際性賽事來港舉行,批評政府推動旅遊業一直只得「景點推廣」一招云云。

根據該局的網頁,其使命乃「鞏固香港作為別具特色、最令人嚮往的世界級旅遊勝地的地位」。那麼,為香港引入盛事,難道不是他們的責任嗎? 怎可變成翹起雙手,指指點點?議事堂內外,角色不同,責任也大有不同。莫非選舉臨近,主事者也以監察者自居,搏取公眾好感?

猶記得前朝政府的房屋政策好大喜功,短樁醜聞爆完一單又一單。當時房委會主席亦見慷慨就義,頭也不回的「下堂求去」了。

畢竟,所謂問責,不只是一個稱號而已。它要求一眾在位者以言行向全港市民負責。

2008年7月8日 星期二

迎賓之道

四川地震期間,華洋傳媒可自由採訪,透明度之高贏得一致讚賞。我曾憧憬,頂頂高帽可鼓勵內地進一步開放,明白到要建立良好形象,先為記者敞開大門是不二法門,而非像西藏動亂期間趕客關門。

可惜,日前又有記者被拒諸門外。謝絕那怕只是一位記者,旋即惹來迴響,引來國際關注。亞洲華爾街日報便專題招呼,質疑北京奧運會是否做到申辦奧運時所承諾的全面新聞自由。

如是者追擊了七天,北京奧組委才姍姍來遲給個氣定神閒的「解釋」- 奧運註冊證件當時仍未生效。多麼輕描淡寫!尤其是跟事實並起來看的時候。

那位記者在北京機場是被公安以《國家安全法》攔截入境,需要即日遣返。當時,甚麼奧運註冊證件,本來就未批出,記者絕非憑「失效」證件入境。大多數香港記者,與一般香港人一樣,用回鄉證進出內地。因此,該記者連回鄉證亦一併給沒收。

一個人被拒,批評之聲隨即此起彼落,且拒絕原因又未能說過明白,更為這悉心籌劃經年的世紀大騷蒙上陰影。

何時他們才會明白,開派對,除了發請柬、大掃除,張燈結綵......最重要還是要開門迎賓?

歡迎歡迎,熱烈歡迎......

2008年7月7日 星期一

強制捐款

一百億元,相等於兩年半的生果金支出,或醫管局的四個月開支,或全港公屋住戶的十個月租金,或去年薪俸稅收入的四分之一,或本年度庫房總收入預測的百分之三點三。一百億元賑災,究竟是否捐得其所?一連串的問題,需要先得答案。  

首先,過去個多月來,香港人已自發捐款二十億元。大家都是量力而為,希望為災、民獻出自己的一點力。怎會料到,在事發後近兩個月,政府突然代表納稅人主動加碼捐多五倍?這筆錢是怎樣計算出來,未有交代。是如傳聞所指,香港要跟國家的其他省政府看齊,向中央「上繳」款項分擔重建開支,還是有人主動慷納稅人之慨以示忠誠?前者的話,可能又觸發違反《基本法》疑慮,只會再添煩亂。後者,則又是否符合量入為出,審慎理財的原則呢?

這筆錢打算怎樣花、香港工程界及教育界等能否參予其中,並非預設的討論議題。為求獲批撥款,一眾負責審批者迅速獲安排親自北上「視察」。但隨團者,有人不得其門以入; 其他的,會面時也不設發問。錢尚未批,已不能一問; 一旦批出後,巨款會過誰的手、豆腐渣工程悲劇會否重演,誰又可作保證?

救濟災民、協助重建,很多香港人已毫不猶豫地自掏腰包,也沒有人會質疑捐獻要持續。但事關公帑,納稅人的錢是要用於施政,必需符合法規、先計算效益及可監督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