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8日 星期四

尊嚴何價

北大人甫抵港即說要「多走走、多看看、多聽聽」。本來,如此官腔開場白,等於說「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一樣,大家可不會就此以為北京政府真心相信,並確切奉行法治精神;卻原來,他的一番預告是認真的—至少他真的到處走,小市民因而要走夾唔抖!

李總車隊所到之處,不再只由鐵馬頭尾包抄護送開路,而是全面封路(那怕是上班時候的中環灣仔);李總行過之處,更是生人勿近—拿著半邊西瓜的、湊著孫女上學的、踢拖落街睇完醫生的,全部要行人止步。那個倒楣的穿了件睡衣狀的平反六四T恤,即二話不說被多名彪形大漢抬走。還好當時人強馬壯,否則大漢們大概會情急得乾脆要六四男脫衣,或迫他穿上自己的臭汗恤衫「遮醜」。

如此行徑,港人還一度以為是國安來港耀武揚威,及至深夜,警方才不認還需認,還來個「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式的,找來六四男於5年前一宗交通意外案底做擋箭牌,製造白色恐怖也。如此下去,在露台栽種茉莉花會被追究是懷疑僭建,把艾未未T恤掛在窗外曬乾,即被懷疑藏有冒牌貨;今日尚且武力抬人,明日怕且會破門入屋,拉人封艇,所為何事?網上有影片拍攝到警方沒收請願人士的標語,被質問理據何在時,警員理直氣壯地說:「為了大人物的尊嚴!」說此話時,全港警隊也因而尊嚴頓失!

如警隊竟以「維護大人物尊嚴」一任務為傲,必令港人對擁有如此「任重道遠」的警隊為恥!

2 則留言:

高人(身高的人) 提到...

Rachel,好耐無留言。看過妳最近兩篇文章
,非常認同妳的觀點,觀察力特強。如果香港人有妳的質素,香港有救,但事實上香港人多數是人云亦云。

繆美詩 rachel miu 提到...

實在過獎,此也不過是牙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