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 星期四

照妖

佔領運動超過一星期,向以「我唔識/唔理/唔講政治」為宗旨的香港人,今突然捲入大時代漩渦中,未免殺了大家一個措手不及。難怪這場雨傘運動成功癱瘓的,不止是金鐘、銅鑼灣、旺角一帶的交通,還有一些人的記憶與邏輯。

反佔陣營中,最擲地有聲的理由,莫過於「砸人飯碗猶如殺人父母」。高呼「我要開工!」的人當中,不乏年中因為八號波掛不成,通宵麻雀唱k無著落而在面書一字一淚控訴天文台與李氏力場的人,他們忽爾前事不計熱愛工作起來,真好生讓人肅然起敬。

也有不少的士司機加入聲討佔領行動的行列,抗議癱瘓交通叫他們無啖好食。且不翻30年前的士罷駛繼而暴動的舊帳, 就是不知他們當中,多少人在08年因不滿的士收費「短加長減」而堵塞來往機場的惟一幹道?

數怪現象,自少不得近日由黃昏至晚上陸續上演的好戲。一邊廂有梁振英每晚透過錄象發表緊急講話,警告集會人士要馬上離開,否則警方會採取行動云云。梁特首是否忘記自己其實身在香港,隨時可以打開門直接與市民對話,而無需晚晚隔空喊話?

另一邊廂,又有各界賢達苦口婆心地呼籲學生市民因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應馬上撒退。才幾天,董伯出來了,各大學校長出來了,奇就奇在連民主派也口徑一致。每晚星光熠熠地輪流大喊Tonight is the night。怕只怕再這樣下去,會變成狼來了。更讓人不解的是,他們是否渾忘了,自己才是社會上有頭有面,說話有份量的人! 倘若他們真覺得學生生命受到威脅,就更應公開喝停任何暴力鎮壓--呼籲警方勿亂動學生一條頭髮,勸喻當權者聆聽孩子的訴求,打開對話之門。

十月伊始,街頭秋風颯颯。今年生意最受影響的,除了旺角,金鐘及銅鑼灣一帶商舖外,大概還有一眾哈囉喂鬼屋。你看,萬聖節未到,但照妖鏡已出,能捱得到月底,我們恐都已見怪不怪,完全desensitized。

(原文於十月九日刊登於信報)

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

罷做工課

大妹頭自入幼稚園以來,間或會有些功課,大多是貼貼紙之類的小手作。對於她的「功課」,我從來都採放任政策:她喜歡做便做,沒興趣就放回書包好了,我從沒有督促做功課這回事。有時候她興之所至,會一股腦兒把整本貼紙簿的功課一次做完,有時候她沒檢查書包,便會把功課拋諸腦後,我也由她。幸而學校對我這態度相當容忍,至今未有接獲老師投訴。骨子裏我覺得這些小手作的動機是好的,可以讓孩子活動活動小手指,也看看圖畫認認符號。然而,我故意放任,背後除了是我作為一個working mum實在分身不瑕,懶得就懶之外,更是因為我本能地抗拒家長要陪同小朋友做功課的概念。試想想,三歲人仔至今仍是文盲,要他們把功課完成,即是硬要家長陪太子讀書啦,爸爸或媽媽須得全程坐在旁邊解釋功課要求、指導他們、協助他們完成——小朋友做功課,變成了家長做功課。我尤其抗拒的是,這種一開始便向小朋友灌輸功課不是自己做,而是爸爸媽媽幫忙做的觀念。以親子為名,養成小朋友依賴,覺得功課上爸爸媽媽督促協助是理所當然。在這個畸形教育的小城,不少媽媽每日下班後還要花三四小時陪子女做完全超出學童能力的功課,於是萬家燈火下每晚上演「皇帝唔急太后急」的戲碼。媽媽們每晚在WhatsApp 群組裏對答案、討論功課,因為人到中年竟然要重新上學而互相扶持勉勵……這些媽媽聯群結黨每晚人仰馬翻為子女的功課張羅,我看也把冷汗。我知道,我愈緊張大妹頭的功課,她自己便愈不上心。我懶懶閒嗎?卻反而勾起她的好奇心及責任感來,自己翻起書包,尋找通告,即使看不懂也會追我問個究竟。大妹頭學校今個學期的主題,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先要學的就是自己執書包。 不比過往,今日書包對她不再是個混沌世界,她開始知道裏面有什麼,帶來有什麼用,也開始學會井井有條。我深信如果我仍堅持每日為她執書包,她便永遠不會自己去探究,她每天執在手中的這個小天地。說到底,做功課為的是學習,而學習終究是孩子自己的事,可不要以親子為名,讓家長負起此重擔。

中大校長

學界罷課如箭在弦,各大專院校校長紛紛闡明校方的應對策略。當中尤以中大校長沈祖堯的態度最為開明,他公開表示會尊重學生的行動與訴求,並希望與計劃罷課的學生組織溝通,甚至提供協助。若學生要使用百萬大道,校方更會做好安全措施,避免集會期間有與會者昏倒及受傷等。作為一校之長,沈尊重學生決定,捍學生的權利,以學生的安全為上,確是贏得人心。中大有校長若此,難怪有人預期中大將成為大專院校的民主抗爭基地,百萬大道可能將成為人民大道,沈校長晉身為新一代民主男神。然而有理由相信,中大之可能成為香港民主搖籃,跟其「地靈人傑」應該無關。事關同樣曾為中大校長的李國章,就罷課所表現的風度與態度,便跟沈祖堯有天淵之別。貴為行政會議成員的李國章,高調表明不支持學生罷課的立場,甚至於將罷課的中學生比喻為文革紅兵。其針對大專生罷課的論據,大致可歸納為三點:一、大專生罷課無用,對社會無甚影響,亦不可能改變人大常委會就特首選舉的決定。二、既然無用學生依然照做,即是為做騷,浪費時間,從而引申至三、既然浪費時間,大學生如果真想作出犧牲,不如選擇退學,將學位讓出予副學士的學生升讀大學。扭曲邏輯,上綱上線的話,近日聽了很多。人人都講得,但此言絕不應出自高等學府的前校長口中。由來大學有象牙塔之稱,許多學術研究並無即時改變現實世界的實質作用。如果「無用」等於「做騷」,「做騷」即「不如讓位」之邏輯成立,不知幾多學術科目要應聲摺埋,不知幾多鑽研理論題目的研究生應壯士斷臂,馬上將資源投放到金融地產上去。沈和李兩位同為名醫,也先後當上中大校長。前者面對極具爭議的政治議題時,以學生行先,一夫當關;後者邏輯事小,表忠事大。猶記得多年前教院風波,李國章被引述一句名言:「I'll remember this.You will pay」。Well,市民大眾今日亦大可以此金句回應之。

2014年9月15日 星期一

成長路

(原文於九月十一日刊登於信報)
大妹頭真是長大了。

她三歲生日那天,我們遊玩完倦極回家,大人甫進家門便作鳥獸散。大妹頭呢,坐在門口,先自己脫鞋,再小心翼翼為靜坐在旁、等候幫忙的妹妹脫鞋脫襪,然後說:「好啦!可以入屋企啦!」
⋯⋯
我躲在門後偷看這由始至終自發的過程,眼窩熱熱的。回想細妹頭出世時我的噩夢歲月,我驚嘆成長如何奇妙。

三年抱兩本應喜氣洋洋,但總是在最平靜恬和之時,當時才歲半的大妹頭就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搣、打、咬一團飯似的妹妹。我既為妹妹心痛,更為狠下毒手的姐姐難過。在她小小的腦袋裏,天曉得怎樣爆出了這個妹妹來,佔據了媽媽的懷抱。使用武力,大概是小小心靈受傷了,沮喪失望,又無法表達出於本能的自反抗。

我自己很享受與大哥家姐廝混長大的樂趣,認為他們倆是我生命以外,父母送給我最大的福氣。將心比己,我亦一心希望大妹頭可享有弟妹的福分。但她每次出手,我都揪心,擔憂兩姊妹是否從此就在互相仇恨競爭中成長,甚至怕有一天會搞出人命。

混沌中我四處投石問路,請教過的有幼兒成長的心理專家,也有實戰一手湊大幾個的「用家」,各方口徑基本一致:待大妹頭過了三歲自然會好的了。這異口同聲的預言就成了我黑暗日子中一點可倚藉期盼的曙光。

說也奇怪,大妹頭距離三歲生日愈近,她對妹妹的態度愈發窩心,慢慢回復她一向的溫柔。為妹妹脫鞋那一幕,我心頭一塊大石落了地,化成了點點的欣慰眼淚。

我這才想起,以前聽老人家說,每個年歲的孩子都像被同一個師傅教落山:一歲有一歲的淘氣,兩歲有兩歲的頑皮…… 我彼時聽猶不信,現在倒是親身體驗了。孩子們每到一個成長轉捩點,他們便轉一個行徑,放諸四海皆準。時辰未到,為人家長者急不得也催不來;時辰到了,若硬要阻止或逆轉,亦只是螳臂擋車。

人之成長如此,社會之發展亦如此。天下一切都有時有序。成長,是不能催谷的,不然就斷送健康變成「打針雞」。然而,一旦羽翼長成,卻硬被困在籠中,即使感情再好也只會造就籠裏雞作反,互相廝殺。為人父母者固要明鑑之,社會的當權者,亦不可不察。

生日會



(原文於九月四日刊於信報)
(photo credit to dear friend, Ms Phoebe Leung, who always hides away herself to capture the best moments of my daughters - www.fotop.net/phoebeleung email: phoebeleungphography@gmail.com)

大妹頭度過了第三個生日,才有第一個自己的生日會。有言在先,我很抗拒為小朋友慶生,小小年紀就大肆鋪張,十八歲成年時豈非要環遊世界宣示父母的庇蔭寵愛?有關觀點我在本欄已闡述過,歡迎大家翻我舊賬。
然而早前問大妹頭,快三歲人仔,生日想怎樣過。本以為她會要求到公園盪鞦韆,或到那瑞典大型家具店又食又玩,或到海洋公園坐纜車,又或去台灣探她最喜愛的表哥表姐。小人兒卻想也不想便答:「我想我朋友來我屋企玩。」難得她渴望及珍惜友誼,我暗自叫好。況且,我家本來就像幼兒園,經常有小朋友來玩,十幾二十人的聚會並無難度。 想一遂其心願,叫她報上朋友仔的名單來。誰知她數數,「新知舊雨」竟有近四十個,再加上家長們,豈非近百人?
為免寒舍塌陷,我們破屋苑的天荒,租了網球場來招呼小朋友。 為免大妹頭有過於豐盛的享樂,日後人心難足,沒完沒了,我們邀請各方友好時特別聲明:一、謝絕任何禮物 —— 生日不應等同不勞而獲,與朋友仔共度歡樂時光已是最好的成長印記了;二、事先張揚派對旨在慶祝大妹頭長大了,學會關心照顧妹妹,是個值得表揚的好家姐。這就算是她過去一年長大的最高成就,慶祝有理!
但空蕩蕩的標準球場,平地一塊,可以玩什麼呢?一輪掙扎還是決定不假外求,全部DIY。玩水、吹波波,拉水桶、跳彈床、畫紙皮屋、麵粉泥膠,當然也少不了單車、滑梯、鞦韆等大部分由家人充當苦力由屋企抬去球場,另一大部分就到家品店及五金舖四處張羅。結果發現,在木籬笆上綁上漏斗膠樽和水管的原始玩水玩意最受歡迎!好幾個朋友仔差不多全程無上裝,玩得瘋狂。
這個百人派對的食物亦秉承DlY 主題,全部自家主理,亮點是由大妹頭自製的朱古力心形蛋糕,難得朋友仔都吃得滋味。大妹頭素來不大喜歡糕點,但因為有了自己付出及參與,這蛋糕比起任何過千元的3D蛋糕還要好吃。
這個無卡通人物、無小丑表演、無租電動玩具、無外賣到會的「成長」派對,大小妹頭直踩八小時,全日心花怒放,笑聲不絕。
只願她玩得盡興之餘,還得明白自己真的長大了,要當個愛護妹妹的大家姐。
(原文於九月四日刊於信報)

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育兒劣幣

上周本欄提到寒舍如何謝絕公主王子老鼠恐龍等一眾卡通人物到訪,好友揶揄:「你這是跟白雪公主的後母一樣啊!」如果不讓大小妹頭的簡單童真被公式化的商業娛樂所轟炸是為歹毒的話,那麼更絕的其實還在後頭:我家電視只在她們睡時才可以開看一下新聞,光碟手機apps,哪管是聲稱有教育功能的,也從來不曾存在。 大妹頭偶爾見到我們關掉電視機會問:點解唔睇電視? 我答:小朋友睇電視會變蠢。 這答案雖然略嫌簡化,卻是有根有據的。香港人一味要快怕執輸,以為各種電玩可以鍛煉孩子的反應能力,更可充當老師教幼童各種常識語文,快人一步理想達到。殊不知高速的媒體內容,可能切斷一些兒童發育中腦袋腦前葉的神經網絡,導致專注力失調,集中力及記憶力下降。再聰明的孩子倘無法集中精神,學習還是會受到嚴重損害,影響深遠。而且電玩的公仔表情誇張,幼童或難以理解真實世界的情緒表現,也就看不懂眉頭眼額,社交發展也有影響。 此外,也別提科技娛樂與兒童癡肥以及精神/情緒病上升之間的關係了,單單環顧身邊有幾多成年人自己都機不離手廢寢忘餐,小孩更容易有沉迷上癮的危機。Addiction 本身是病態,吸毒酗酒賭博打機殊途同歸,都是失控成癮不能自拔。為什麼還會有家長明知高危卻甘願讓年幼子女冒險,將誘惑雙手奉上? 好友還是相勸:所有小朋友鍾意的,阿囡都無得玩,她怎樣跟朋友仔有共同話題呀?這等於說人人都在鋪天蓋地談論「沒女」(或其他任何爛劇),你不看,哪來社交話題?育兒也得跟從社會大隊而行,造就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我們下一代生活的環境也就只會益發惡劣困難。 所以,家裏的大電視一直只是大妹頭照跳舞的大鏡。偶爾想開一下電視看看當日大事,她也要求關掉,好讓她望框內自己的倒映跳跳跳,有時也跳出框外。框內框外,穿梭自如。我看欣慰,或者我的希望其實很卑微,只願孩子能享受最簡單最基本的天真爛漫,別要太早被科技冷冰冰的大小四方框困絆,便已經夠好。 (原文於八月二十八日刊登於信報)

2014年8月21日 星期四

我不愛公主

幼稚園剛開學,家長可以在班房稍作逗留。老師跟大妹頭在玩一堆巴士乘客玩具之際,對話如下: 老師:(問大妹頭)呢個係咪白雪公主? 大妹頭:係,但我媽咪唔鍾意白雪公主。 老師:(問我)哦,你唔鍾意白雪公主? 我有話直說:都唔係白雪公主的錯。所有公主王子都入唔到我屋企…… 老師面上有點尷尬,大概覺得匪夷所思,又不知從何問起。而我,卻因為自己的說話能佔據大妹頭的小腦袋一個小角落,沾沾自喜。 我家謝絕各公主王子(或老鼠蜘蛛等卡通角色)的駕臨,電視電影、圖書、玩具一律拒之門外,但從同學朋友處,大妹頭還是大概有所認識。說是大概,因為她見到Tinker Bell 會指說是Cinderella。總之,貌若天仙的姐姐,她均會稱之為公主。 有時她會說: 我鍾意Elsa。我鍾意公主。我總是回應:我鍾意你,因為你是個懂得關心人又會照顧自己的女孩子。人人都喜歡公主,毫無特別,我才不喜歡公主。 我的皇室封鎖,在朋友間引起一些迴響,好些更會幫迪迪尼說項:現在的公主進步很多了,是獨立新女性,講sisterhood講girl power。也有人說:這些卡通雖然脫離現實,但小孩子何妨天馬行空,可以激發他們的想像力。 我承認我怕女兒會受到公主的影響,患上公主病。但我更怕的,其實是女兒會變成一隻羊,羊群心理羊群效應中的一隻羊。看了那些對幼兒影響無遠弗屆的卡通後,她們為代入主角,變得欲望無邊際:要公主髮夾公主筆盒公主水杯公主睡衣,終極去到人人一模一樣、人有我有方才甘心。悲觀點說,長大後追逐潮流,變得面目模糊,成為芸芸眾生的一員—— 這些日子還多呢! 至於所謂刺激想像力,整件事上真正think outsidethe box的,是那些找到成功市場推廣公式的人,把我們的孩子封在四方箱子裏變成盲目跟風的羊,家長亦慘變羊牯。開門迎駕公主王子,我覺得既似打開潘朵拉的匣子,更像送羊入虎口。 孩子這麼小,世界對她們那麼新,一隻飛來的甲蟲,天上變幻無常的白雲,足以觸發她們的無限想像力。不必靠科技的感官轟炸,簡單的現實世界應足夠她們自娛。學懂做一介民女,有自己的思想,即可選擇活得自在快樂,將來萬一變成公主王妃,亦可以快快樂樂生活下去,但vice versa卻不然。 (原文於八月二十一日刊登於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