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財爺絕招

被指浪費黃金地段,令公帑損失數以千萬元,產業署官員解說道,政府物業首要是考慮讓政府部門使用。於是,位處旺角鬧市的商場便理所當然、不假思索地被改裝成辦公室和員工康樂室。

簡單而言之,阿公地阿公用。誠如網頁所示,署方的使命是:「善用現有政府產業,並作出所需調整,以應付政府的需求」。 各衙門又總得爭取最便捷的位置辦公、聯誼以至存放雜物。產業署要「做好呢份工」,當然要盡力配合,何罪之有?其使命可沒說要滿足市場需要、為資產增值啊!

因此,現突然被質疑「未有發揮物業的商業潛質、賺取更好回報」,可真冤哉枉也。可以想像,那種「原來要賺錢的嗎」帶來的委屈茫然。

原本以為,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署方屈指一算,卻指問題辦公室將於五年後遷出,現改作零售,反會令政府倒蝕近900萬元。先不爭辯估算是否合理,有趣的是,一邊力陳改建不划算,一邊又說考慮改善大樓外觀,吸引更多人流。

潮流之地,卻無潮物可買,單靠粉飾外牆是否就能提升人流呢? 況且,不是才說快要搬了嗎?納稅人只望,花在裝潢上的公帑,可不要高過那兒少得淒涼的租金收入!

這叫人想起財爺的預算案中,索性將三大衙門遷離灣仔。這招可真勝過沒完沒了的審計。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