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

燈膽。揮春

說特首送慳電膽是為了益親家,實在是冤大頭。此話何解? 暫且賣個關子。先從實際民生角度分析,此計劃是如何口惠而實不至。

首先,特首及其班子大概從未曾夜訪屋邨,否則,怎會不仰天皆獨見白光管燈?對於一般裝修潮流,他們也脫節了——家居燈飾近年已紛紛改用燈槽內藏暖黃光管,又或採用LED射燈。家中容得下「燈膽」的位置,一個起兩、三個止。

若然慳電膽代理商成功夥拍電力公司,借推動環保為名大搞推廣促銷,半賣半送試用裝乙份,那還未嘗不可。現卻要勞煩政府在帶領香港創新天的「施政報告」中,打鑼打鼓宣布全港家庭將獲派慳電膽!無錯,是「派」,不是「送」!

因為那三數個未知用得著否的燈膽,兩電因此而可加電費——連雪櫃冷氣機微波爐的電費也一併加!這就像新春時,有人乘機發新年財,逐家逐戶敲門派揮春一樣——失驚無神,派到門口,無得say no,一句「老闆,利利是是」,你就得要破財擋災!而且,加費有時,減費卻無期,全港二百萬家庭又豈會甘心平白被討利是?

只是,曾的親家白白吃了隻大死貓。人家既非獨家代理慳電膽,事前對此也一無所知,要「輸送利益」,也準不是那區區只此一次的生意!每分每秒商住用戶的加碼電費,才是利之所在呢!大家鬧錯隔籬,曾特又可以認怎麼錯?

2 則留言:

Alvin 提到...

完全同意!一次過換慳電膽是有限錢,個個月加電費條數才和味!

h 提到...

講左官商勾結咁耐,終於逼到班官答
學林彪話齋,打破左個缺口,就要湧入去,唔好畀佢停.唔好畀佢透氣,一直追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