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抗拒坦白?

應對傳媒,各有法寶。 有人速度至上; 某前高官曾訂下鐵條,要求所有傳媒查詢在24小時內作回應,惜回應的質素卻未合傳媒要求,繼續被轟。 有人行事小心,滴水不漏,並以"If in doubt, leave it out"為教條,瞻前顧後草木皆兵,結果還是啥也沒披露。還有一種強調所謂「親疏有別」,此乃親政府傳媒能預告整份財政預算案的底因。

日前,有高官又提出了新的所謂應對傳媒金科玉律,「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並謂乃由鬧得全城沸騰的副局長一役領悟出來,云云。老掉牙的說法,出自官員之口,非常有趣。

政府作為向公眾問責的機構,本來就應該坦白,莫非官員在暗示,政府過去一直在收收埋埋?還是,只選擇性地坦白 ─ 攞彩才坦白,掛彩就收埋?即所謂"always the truth, but never the complete truth"? 又,政府上下真以此八字真言施政,那就更要好好交代奧運馬術比賽的「恐怖襲擊情報」疑雲。 究竟收過,還是無收過? 真相,不應有兩個版本吧!

「抗拒從嚴」則反映,有人自覺被盤問,像審犯一樣,不情不願,但又懾於某勢力的威嚇,無奈地就範。那傳媒又不妨好好善用這「司長御賜」的金科玉律 ── 官員的回覆再敢遊花園的話,即大可高聲朗讀「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看看特區上下是否一條心!

查政府決策時,只要真心真意事事以公眾利益為念,記者質問再嚴厲又何懼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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