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1日 星期四

為國家而運動

七十六年前,劉長春在中國東北被日本侵佔年代,幾經艱辛才找到資助,成為首名參加奧運會的中國人。電影《一個人的奧林匹克》講述這段歷史——劉孤身上路,經歷戰火,千方百計逃避當時日本人的耳目,不惜離開家人,再在海上漂泊廿一天,才抵達洛杉磯。無休息、無訓練、無備戰下,劉一百米預賽成績強差人意。當時的國民政府居然找人勸退他,指戰亂期間,人心虛怯,國民不能再受打擊,為顧存國家大局,劉不能再跑,云云。簡而言之,就是輸不起。跑不跑,原來是以「國家榮辱」為先,體育精神也要讓路。但劉堅持繼續赴賽,寧願輸得光彩,卻叫人喝采。

七十六年後,奧運來到咱們家門舉行。欄王在十數億人民支持、十數億元巨額贊助下現身於差點是為他度身訂造的鳥巢。但原來,他腳傷已深,腳跟發軟乏力,卻又同樣背負著「國家榮辱」、甚麼要為十三億人民爭光等沉重包伏,即使如教練事後所說「痛得全身發抖……一直在玩命」也勉強出戰。最後迫不得已,不戰而退;全國上下卻繼續求勝心切,沒有放過他。領導人「問候」時,還不忘要求他「繼續刻苦訓練,增強鬥志,為祖國爭取更大榮譽」!

運動員贏了,是為國爭光。那輸了,是國恥嗎? 傷了,就要國殤嗎?兩劉相隔七十六年,但中國運動員,仍是為國家榮辱而戰、死而後已的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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