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9日 星期四

以言入罪

剛收到一封轉寄電郵,邀請加入聲援一位身陷絕境的異見人士。我當下還在嘀咕,又有誰被以言入罪呢?

原來,是要聲援那位在網誌上對四川災民說盡一切涼薄冷血話的中一女生。她連日來在網上世界被圍剿追擊,受盡咀咒辱罵,嚇得立刻刪除有關留言,兼兩次道歉。原諒與否,網民自決吧。 說錯話、冒犯他人、鄭重道歉且收回言論之事,時有發生,談不上什麼「聲援」與否。只是,想不到本應有責任培育小女生的學校也加入戰團,「伸多一腳」記了她大過。

深信言論自由者看不過眼,為女生被學校處分而大抱不平。

小女生留言時大概未想過,其「真身」會被網民們揭得一清二楚。 況且,網誌開檔以來,可能長期處於拍烏蠅狀態,怎料到那些「喃喃自語」居然在大小討論區被翻譯為英語及白話文轉載,兼見於報章,招來如此難以招架的還火!

這場公審,對她來說,應是深刻的教訓-無論是網上或網外,一切言行後果都要自己負責。 才13歲人兒,言論輕率魯莽、價值觀有偏差,被轟得體無完膚後,不正是應由學校伸出關懷之手、循循善誘、導入正軌嗎? 因為她意見另類、得罪人多而標籤她為壞學生、繼而劃清界線,將她進一步懲治,又是否為學生著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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